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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遴选范围及名额
1、在全市各县(区)及市直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为市纪委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
2、在全市各县(区)检察院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为市检察院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市纪委遴选公务员的条件与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市检察院遴选公务员的条件与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市纪委工作人员或市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需要实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公开遴选的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负责。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的有关表格可从大同党建网下载打印。
市纪委遴选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3月18日上午8:00至3月24日下午18:00(周六、日不休息)。报名地点设在市纪委干部室。市纪委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要告知原因。
2、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大同市纪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⑴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⑵近期红底免冠彩色一寸正面照片4张;⑶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公务员录用 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 (以上表格提供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任公务员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⑷公开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 材料。
4、公开遴选报名人数与录用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通过减少录用职位,使报名人数与录用职位达到规定开考比例,以形成有效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