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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桂公局函〔2014〕24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关于划定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的通知》规定和《关于同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方案和调整面试开考比例的函》(桂公局函[2014]260号)文件精神,在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办公室综合岗位按照计划遴选名额与面试人选1∶4、共青团工作岗位按1:3的面试比例开考,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上述原则,陈映等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一周内,须将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寄送或传真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传真号码:0771-5887274、5845958)进行初审。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初审、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登记表(本人确认签字);
4.《准考证》;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2012年以前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不能提供原件的,须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初审可提供复印件或原件,面试当天复审必须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