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一、遴选单位、职位与计划(共10名)
1、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
2、市信访局:工作人员1名;
3、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4、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5、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医疗技术人员1名;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武陵源大队:工作人员1名;
7、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秘人员1名;
8、市供销联社:工作人员2名;
9、张家界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及加分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管)登记备案;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含区县)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聘任制公务员(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职位报名条件见《2014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表中凡有年龄、工作经历等具体时间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二)加分规定
连续且现在仍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从第4年起,每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请参加遴选人员4月8日前,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登记表、任职文 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加分申请表》(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张家界党建网下 载)到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联系电话: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市农村工作部人事科8280571;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经信委人事科8295191,办公室8222444;市信访局:办公室8880171;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市人社局人事科828161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武陵源大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839021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科8382332;市供销联社:办公室2209780;张家界经济开发区:人事科8591666。
四、笔试、面试
4月19日笔试。原则上每个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 减遴选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市信访局、市散装水泥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市供销联社工作人员和市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局文秘人员职位的笔试测试公共知识和作文,各占50%。其他职位的笔试只测试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命题范围为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 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公共知识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原则上达不到1:3比例的遴选职位取消面试。笔试成绩(含加分)及面试对象分别在各遴选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按60%比例记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记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
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各遴选单位分别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将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张家界党建网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8225514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编办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