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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苍南县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7家县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选调单位)共安排9名选调计划。具体选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6年苍南县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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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苍南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3年以上。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职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要求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时间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登录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cn.gov.cn),点击“公告栏”、“2026年苍南县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公告”,下载查询选调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二)报名审核
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报名完成后需通过组织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9:00-7月1日17:00
2.组织审核: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附件2《2026年苍南县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审核通过后,将《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一般处理成jpg、jpeg、pdf格式),发送至选调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及时与选调单位联系人确认(详见《职位表》),同时选报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的,须在《报名推荐表》备注栏备注“同时选报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
相关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并提交上述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选调单位同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需重新填写《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后再次提交。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职位,由选调单位报县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对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相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7月10日9:00—7月11日9:00。
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各自报名电子邮箱,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命题。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选调职位的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1.时间和科目。
2026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考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和我县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在市级机关公开遴选笔试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本次公开选调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23—2025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报送资格初审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选调单位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选调笔试成绩。
公开选调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科目成绩+加分值。
4.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和我县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科目成绩市县通用。
5.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县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各选调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加分材料等有关资料原件或经单位审核确认的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由选调单位根据需要通知考生提供。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选调单位商县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确定。选调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和我县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的,则只参加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的面试,我县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县两级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选调计划数在2人以下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选调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拟选调人选名单在人选现工作单位和拟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县公务员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选调职位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等,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责任。选调单位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温州市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市级或县级机关公开遴选或选调职位。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公务员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苍南县公务员局
2026年6月25日
附件1:2026年苍南县各级机关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职位表.doc
附件2:2026年苍南县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原标题:2026年苍南县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ncn.gov.cn/col/col1229416690/art/2026/art_7b6514ad82c1470b9b765bf2e6318b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