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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省招商合作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1人公告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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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公开遴选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外资引进管理职位1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责任和担当意识;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

3.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

4.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 身体健康;

9.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本职位主要从事外资引进工作,要求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文稿起草、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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