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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拟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名额
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综合财务职位1名,参公编制。
二、 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通过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选调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好,
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性别不限,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财政学类、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有财务管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3.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镇(街道)公务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
4.单位工作表现良好,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尚未查清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任职回避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后择优录用,并办理调动手续。
1.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2026年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地点: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2号楼A区2211,联系电话:0576-85305772)。
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由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时间:2026年5月10日上午8:30;笔试地点: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2号楼A区221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4.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由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告栏(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2号楼A区1楼)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解释为准。
附件:2026年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
2026年4月20日
原标题:2026年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96030/art/2026/art_c81889dbc811276ebc7b3cb3765a2a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