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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数。8名。其中,副处长岗位2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6名。
(二)岗位简介。
政策理论研究室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宣传处副处长岗位1名。主要从事统一战线理论的研究和统战工作宣传;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党派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统一战线理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方针政策研究;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民族宗教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港澳台海外处副处长岗位1名。主要从事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经济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党外知识分子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党外知识分子情况的研究、代表人士的联系;机关公文写作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名。主要从事机关党务公文写作工作。
(三)遴选范围。全省各市、县(市、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四)资格条件。报名参加省委统战部机关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统战事业,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能独立起草机关公文、工作报告及调研材料;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
7、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副处长岗位年龄在40周岁(1975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在岗担任副处领导或非领导职务,中共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公开遴选人员不解决住房,不解决家属随调。
二、实施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或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与体检、决定与公示五个阶段。
(一)发布公告(2015年3月20日)
在三晋红E网和山西统一战线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2015年3月25日-4月3日)
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县(市、区)符合遴选范围人员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于2015年3月25日9时至2015年4月3日16时前到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太原市文源巷26号民主党派大楼9层会议室,联系电话:0351-4045546,13994238370,18735114012)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需携带已填好的《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单位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审核同意参加遴选证明,提供本人近期彩色正面一寸免冠照3张(附电子版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因报名材料不真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由省委统战部对所有参加公开遴选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超过遴选岗位人数的5倍方可开考。
(三)综合测试(2015年4月21日-5月20日)
参加公开遴选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委统战部组织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由省委统战部通知。
2、根据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由部务会研究确定24名面试人选。未达到3﹕1的,经部务会研究后核定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由省委统战部通知。
4、综合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四)组织考察与体检阶段(2015年5月28日-6月8日)
1、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1的比例,由部务会研究确定12名公开遴选考察人选;
2、由省委统战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廉情况;
3、人选体检。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考试成绩顺次确定新的考察人选。
(五)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2015年6月8-20日)
1、省委统战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部务会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2、省委统战部对拟任职人员名单在三晋红E网、统一战线网站、相关媒体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省委统战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