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划定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的通知》规定,在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照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人员1:4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入闱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19日下午4:30—5:30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到自治区纪委办公大楼(南宁市锦春路3号,可乘坐25、46、220路公交车到金洲锦春路口站或乘坐12、705、706路公交车到南湖广场站下车)一楼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原件;
3.本人工作证原件(已邮寄单位证明原件的可不提供);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请双面复印,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确认)。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7月20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3:30。
面试地点:自治区纪委办公大楼三楼302、303会议室
(五)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二、跟班学习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比例进行计分)从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遴选人数与跟班人员1:2的比例安排考生进行跟班学习。时间:2014年9月,为期1个月。
三、体检
综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跟班学习表现,按计划遴选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