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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4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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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划定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的通知》规定,在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照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人员1:4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入闱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19日下午4:30—5:30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到自治区纪委办公大楼(南宁市锦春路3号,可乘坐25、46、220路公交车到金洲锦春路口站或乘坐12、705、706路公交车到南湖广场站下车)一楼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原件;

  3.本人工作证原件(已邮寄单位证明原件的可不提供);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请双面复印,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确认)。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7月20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3:30。

  面试地点:自治区纪委办公大楼三楼302、303会议室

  (五)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二、跟班学习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比例进行计分)从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遴选人数与跟班人员1:2的比例安排考生进行跟班学习。时间:2014年9月,为期1个月。

  三、体检

  综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跟班学习表现,按计划遴选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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