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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西桂林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139人公告

广西中公教育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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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各地牢固树立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理念,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来源渠道,充分调动干部在乡村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凝心聚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决定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

2026年全市计划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139名。各县(市、区)名额具体见附件1。

二、选拔范围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管理岗人员、专业技术岗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指在任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不包括城市社区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指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往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

(四)第一书记: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第一书记,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

(五)驻村工作队员: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驻村工作队员,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以及此前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拔“五方面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人选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资格要求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不含借调到县级以上单位工作、跟班学习时间),大专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不超过48周岁(截止时间,进党委班子计算到2026年5月,进政府班子计算到2026年7月,下同),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2.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5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按照换届时全国层面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节奏,任职后原则上能够干满一届。

3.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选调生,应当到基层锻炼满2年,且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市直机关、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满2年;2018年前招录的选调生,应当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上述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应在称职以上且任职期满考核合格。

4.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应当在村任满1个任期,并且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驻村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且驻村期满考核称职(合格)。

上述人员涉及党龄、工龄、任职年限等要求均按截至2026年3月计算。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选拔人选:

1.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基本条件中规定的具体情形。

2.政治上不合格特别是“两面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且影响期未满,以及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被立案侦查;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涉黑涉恶涉霸,宗族恶势力、搞宗族派性,涉黄涉赌涉毒,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拖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等行为未整改到位,或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未处理到位;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曾被罢免或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或曾被辞退的公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在现岗位上不胜任或履职意愿不强。

四、选拔程序

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分类择优比选、依法选举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配备基本条件、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到乡镇领导班子任职的“五方面人员”,下载填写《桂林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2026年)》(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提交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初审。

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只能报名参加所在县(市、区)的选拔,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只能报名参加在任职村或原任职村所属县(市、区)的选拔。报名对象符合“五方面人员”中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进行报名。上述人员均不得跨县(市、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2日(星期日),过期不予受理。每天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如下:

(1)灵川县:中共灵川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773-6818341

详细地址: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2号创业大厦13楼灵川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2)全州县:中共全州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乔重园

联系电话:0773-4823621

详细地址:桂林市全州县桂黄路1号创业大厦1801办公室

(3)兴安县:中共兴安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唐鸿

联系电话:0773-6218959

详细地址:桂林市兴安县三台路51号县委组织部二楼干部股

(4)永福县:中共永福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联系人:曾娟

联系电话:0773-8513237

详细地址:桂林市永福县永福镇东滨1路8号7楼县委组织部702办公室

(5)阳朔县:中共阳朔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李凯娟

联系电话:0773-8813499

详细地址:桂林市阳朔县县前街1号阳朔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6)灌阳县:中共灌阳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

联系人:范茂忠

联系电话:0773-4212976

详细地址:桂林市灌阳县胜利路39号灌阳县委组织部档案室

(7)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共龙胜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杨长亮

联系电话:0773-7511112

详细地址: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古龙街3号县人民政府四楼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8)资源县:中共资源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张双柏

联系电话:0773-4313362

详细地址:桂林市资源县行政中心533办公室

(9)平乐县:中共平乐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伍自豪

联系电话:0773-7888220

详细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政府大楼6楼624室

(10)荔浦市:中共荔浦市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黄秋仪 陈俊洲

联系电话:0773-7222125

详细地址:桂林市荔浦市滨江路6号行政办公楼2楼230室

(11)恭城瑶族自治县:中共恭城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联系人:陈春兰

联系电话:0773-8212323

详细地址: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西路2号县政府大院综合楼四楼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12)临桂区:中共桂林市临桂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秦玲丽

联系电话:0773-5592579

详细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11楼组织部干部股

(13)叠彩区:中共桂林市叠彩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唐琦

联系电话:0773-8985102

详细地址: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147号机关大楼901办公室

(14)七星区: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组织部干部室

联系人:刘金

联系电话:0773-5832920

详细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6号火炬大厦704室

(15)雁山区:中共桂林市雁山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0773-3552225

详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408室雁山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办公室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填写好的《桂林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一式3份),以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现场备查)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名初审:报名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按照规定的选拔和任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分类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不诚信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工作全过程。

(二)统一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报名表(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盖章)、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考试所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1.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基本素质与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

笔试地点:桂林市(具体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4月3日后,报考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市委组织部根据各县(市、区)各类别人员选拔计划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市委组织部统一在“桂林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各县(市、区)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入围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复审被取消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最多可依次递补1次,并予以公布。

3.分类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等方式分类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

(三)组织考察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可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把好政治关口,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同时,要结合人选类别适当延伸考察,其中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既要到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还要到其任职的村及所在乡镇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考察过程中,要做到个人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对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和重要材料缺失等影响选拔或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经查核情况属实的,立即终止考察程序,取消选拔资格。

(四)体检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对象在市内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有重大疾病等影响正常履职情形的,取消选拔资格,由县(市、区)党委研究递补。

(五)县委决定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初步人选与岗位安排建议,提交县(市、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如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被取消选拔资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等产生岗位空缺的,由县(市、区)党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从考察合格的其他类别人选中调剂补充。

(六)公示

拟提名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应当在本县(市、区)有关新闻媒体和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还要在所任职村及所在乡镇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对象举报和问题反映的,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核查。经查核属实且影响任职的,取消选拔资格。

(七)提交选举

经公示不影响任职的,在乡镇换届选举时按程序提名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提交会议选举。

(八)任职备案与登记

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将大会选举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按规定进行登记。

五、其他要求

(一)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安排在原乡镇,原乡镇确实没有职数的,由县(市、区)党委研究,统筹安排在本县(市、区)其他乡镇任职。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拔资格。

(二)经选举当选的“五方面人员”,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务员登记,和其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样管理使用。

(三)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内一般不调离本乡镇,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职级)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或者任期内有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四)报考人员在选拔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对在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商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桂林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计划表(2026年).wps

附件2:桂林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2026年).wps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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