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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临办发〔2016〕56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的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数
本次选拔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0人。
二、选拔条件
凡在我县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近5年以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符合参选条件:
(一)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其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开发、引进、消化、推广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技术处于县以上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效益的人员;
(四)在我县重点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的主要技术完成人或负责人,在科技攻关项目中研究成果处于县内领先地位的人员;
(五)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发挥了较大作用,在全县教育一线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员;
(六)医疗技术精湛,医德高尚,业绩突出,在卫生系统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的人员;
(七)在农业科技、为农服务、农产品加工等相关技术推广、创新、应用和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八)在文艺、体育、新闻、社会体系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在县级以上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员;
(九)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对企业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单位经济效益居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使企业主要产品获得市级以上知名品牌称号(不含商贸流通企业),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不少于两次的人员。
现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历届县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均不再列入选拔对象。
三、选拔要求
1. 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宣传。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对推荐人选的奖励证书、主要著作、论文等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把关,按照标准做好人选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2. 申报参选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装订顺序为:①目录;②《临泉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从《临泉先锋网》公告栏中下载);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聘书的复印件;④其他证书、成果、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主要著作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等。管理型人才报送有关经济效益的报表和财税、统计部门的证明。各单位各部门要于7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临泉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临泉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汇总报县人才办,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3.县人才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537913,电子邮箱:lqrcbgs@163.com
地址:政务新区北楼401室
原标题:关于开展临泉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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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