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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吉办字[2012]243号)精神,经批准同意,市卫生局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筹组织实施。
三、遴选岗位、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1、 遴选岗位:
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财务主管、人事主管、医务主管、审计主管、护理主管岗各1名;
⑵、市医学会办公室文秘岗1名;
⑶、市医疗急救中心综合管理岗1名;
2、报考范围:
全市行政及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3、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⑵、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⑶、身体健康;
⑷、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⑸、具体条件详见《2014年吉安市部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遴选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