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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含派驻(出)机构>共安排4个计划,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丽水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本人无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街道)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考人员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采取线上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2026年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于2026年1月15日至1月20日发送至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邮箱地址:liandujiwei@163.com)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选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名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选调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视情核减选调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26年1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期间到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1号莲都区政府大楼6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将结合岗位相关专业能力要求,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由莲都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商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递补。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将本人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相关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送至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1号莲都区政府大楼608办公室)进行线下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察与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入围考察人员有放弃的从考察人员中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公告发布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入围考察后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列为择优调入人选。
考察由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专业素养。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政治上不合格的将被取消选调资格。突出实干实绩导向,重点考察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岗位匹配度,确保人岗相适、优中选优。考察工作及相关要求由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实施并负责解释。
考察完成后,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并按照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莲都区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不唯分取人。人选在本次公开选调信息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选调对象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两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商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莲都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区纪委区监委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
咨询电话:
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0578-2271516,13575392750
附件1.2026年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6年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丽水市莲都区公务员局
2026年1月14日
原标题: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494027/art/2026/art_4ab9964af6c6486395b7f87462bf9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