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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平顶山舞钢市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公告

舞钢市人民政府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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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补充纪检监察监督执纪执法力量,经舞钢市委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舞钢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范围和数量

(一)选调方式。公开选调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舞钢市市直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在编在岗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是经过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公开招聘的人员、“招才引智”“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政府购岗”等渠道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学校和医院在编人员除外)。

(三)选调岗位与人数。计划选调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一般工作人员10名。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认证),不限专业;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政府购岗”等人员服务期考核合格;列编不足3年的,以实有年度考核结果为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者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报名人员选调后形成回避关系。回避关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形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选调到纪检监察机关的。

三、信息发布

舞钢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gwg.gov.cn)为本次选调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有关选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报名人员在选调期间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

舞钢市党政大楼A715房间。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近期蓝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用U盘拷贝,电子版照片应清晰可见,保持2寸照片比例,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4)《舞钢市纪委监委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正反打印一式二份,由单位党组织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用U盘拷贝);

(5)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财政全供、在编在岗证明(明确为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中共党员登记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本人最新投资任职情况结果截图纸质版一份(需本人签名)。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由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小组成员单位联合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征求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数量少于10人(含10人),按实有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低于60分的不予进行体检。

本次面试环节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按实有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

(五)考察

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应突出政治标准,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舞钢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选调工作的实施。实施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组成,下设工作专班,由市纪委监委具体牵头,推进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未尽事宜由舞钢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本次选调有关事项,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75—7061003。

附件:舞钢市纪委监委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舞钢市纪委监委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小组

2025年11月27日

原标题:舞钢市纪委监委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gwg.gov.cn/contents/15686/452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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