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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施小组研究同意,现对《2025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2人!)中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原公告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部分内容调整为“公示、试用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永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后,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试用后,报县人社局核准。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对试用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特此公告。
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实施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原标题:2025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sfUOCWF2dx-OArKXcyj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