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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宣传人才队伍建设,补充新闻报道组工作人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委宣传部面向乡镇和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县新闻报道组工作人员。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选调的职位名额、条件要求
(一)择优选调职位名额
面向乡镇和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县新闻报道组工作人员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男女不限。
(二)择优选调对象及要求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2.学历及年龄条件:乡镇和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编在职人员(含教育、卫生系统),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已任股级、副股级职务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其他条件: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在县级、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新闻稿件可加分(加分办法见附件)。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1)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有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2)试用期未满的;(3)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人员,服务期限未满的。
二、择优选调程序
本次择优选调采取个人报名、笔试、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选调采取笔试和审查考察相结合,笔试分数100分,折算占总分的60%,审查考察占40%。
(一)发布公告
2014年7月8日起在县党务公开网、县政府网站、县人事劳动保障网及有关媒体发布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7月11日,为期三天。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中心B412),联系电话:0797—5793016,13807073088(李)。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凡有意报考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股级、副股级职务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