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经济分析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身体健康;
2. 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7年4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签署单位意见和盖章。报考人员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到市供销社报名;报名者也可邮寄报名,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金华市丰亭东路1268号市供销社501办公室。联系人:董丽,联系电话:82310152。
2.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取消选调计划。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查询。
4.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调入、调出单位公示7天,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原标题:金华市供销社公开选调参公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金华市供销社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