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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招聘22人公告

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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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总体工作方案>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梧州市通过竞聘上岗方式选拔一批优秀人才。

一、竞聘岗位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广西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部分岗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范围

梧州市(含中直、区直驻梧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岗位对应待遇

竞聘管委会岗位并录用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的,保留原身份。在聘用期间,原工资及职级可按相关规定正常调整晋升。其他录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按照所聘用岗位比照相应层级纳入市管国有企业人员管理范围。

竞聘投资公司岗位并录用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的,需要放弃原有身份。在聘用期间按照所聘用岗位比照相应层级纳入市管国有企业人员管理范围。

所有录用的人员,实行3年一聘,享受相对应的薪酬(具体详见附件1,其中新录用人员设考核期1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业务工作基础扎实,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与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等条件必须符合所竞聘岗位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2.职级。竞聘人员属于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以及国有企业性质的,必须具备相关职级。具有相应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也可竞聘所对应的相关岗位。

3.符合竞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别优秀者,经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条件可适当放宽。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级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的

五、竞聘程序

1.自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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