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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对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请示的批示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职数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人员中遴选全额事业编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对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参选转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
3、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在今日竹山网公示公告栏下载打印填写《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申请(单位盖章同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通过现场审核的人员交报名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