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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和2017年3月13日发布的《深圳市检察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我院定于5月26日组织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定于5月26日(周五)上午9:00-11:50在深圳市红岭北路1008号市检察院内进行。
二、面试考生名单及分组安排
根据面试成绩和职位数,下列考生参加面试
(备注: B01宝安区检察院办公室科员岗位、B02宝安区检察院财务管理岗位、C01龙岗区检察院办公室科员岗位因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该职位取消选调。)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报到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CET-6证书等)验原件、交复印件,同时领取交通住宿补助。考生报到时可提交本人业绩展示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公开发表文章及本人主笔的重要文字材料复印件,报考宣传岗位的可提供摄影作品复印件等)。
2、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8:30前到市检察院3号楼一楼多功能厅报到。未能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和安排;随身物品统一在指定地点摆放,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候考时不得大声喧哗。面试结束后即自行离开考场区域。
4、因我院附近公共停车场车位紧张,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地铁:9号线园岭站D出口、7号线红岭北站D出口。公交车:①市检察院站:5路、9路、23路、69路、79路、85路、123路、222路、303路、322路、333路、336路、352路、375路、385路、E8路、E25路、K105路、M360路、M463路、N17路、N25路。②帝豪酒店站:11路、13路、111路、202路、213路、320路、357路、377路、383路、E12路、M203路、M370路、M414路)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深圳市检察机关选调公务员面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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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