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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选人视野,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遴选一批市直机关公务员。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此次全市市直机关计划遴选科级非领导职务以下职位21个,计划遴选人数24名。其中:实施公务员法机关遴选职位10个,计划遴选人数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职位11个,计划遴选人数12名。(详见附件1:上饶市2012年市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并已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为全市县乡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人员。参照管理单位人员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以交流进机关的四类人员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2年及以上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或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等工作经历;
2、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
4、遴选职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详见遴选职位表);
5、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为选录生身份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选录生培养管理工作的意见》(饶组发[2009]04号)规定,须在乡镇工作满2年。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2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76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