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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政协机关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为1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在县(区)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政协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文字表达能力强,能熟练运用和操作办公软件;
3.35周岁及以下;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028)38168059。
3.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在县(区)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并经当地组织部门审核确认)。
4.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
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2张两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