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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商务局决定面向佛山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商务局一级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佛山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后出生);
5.在所在机关(单位)工作3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须满服务年限;
6.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登记、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uojy@fscom.foshan.gov.cn(邮件主题:选调报名+姓名+联系电话),收到“已收到报名材料”的回复邮件视为有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佛山市商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名册表》(附件1)电子版,《佛山市商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版(手写签名并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现职级文件和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蓝底电子照片;
(3)一份2000字以内个人介绍材料;
(4)业绩材料证明,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发表过的文章、个人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非必要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我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合格线。笔试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由我局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
3.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打印件、所在单位(由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佛山市商务局网站公布。
6.考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成绩按零分计算。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佛山市商务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佛山市商务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佛山市商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佛山市商务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转任人员现任职级高于一级科员或现任领导职务的,本人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按选调职位职级转任。
(四)佛山市商务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57-83035531,83036015。驻局纪检监察组电话:832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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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
2025年9月9日
原标题:佛山市商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fscom.foshan.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6768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