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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机关公务员的来源渠道,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河源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河源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和中直、省直驻河源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职位设置1个职位选调1人。具体职位见《河源市财政局2025年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报考者除具有《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8日以后出生)。
(四)在所在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有服务年限的须满服务年限。
(五)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8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首日前的任职为准。如现任职务(级)高于选调职位职务(级)的,本人须同意以职位要求的职务(级)转任。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单位同意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单位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24:00。公开选调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指定网址(https://www.sydwzk.cn/gdhyxdgwy2025),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如实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扫描PDF格式及WORD版);
2.个人信息采集表;
3.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版;
4.本人独立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经历、能力和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奖励证书等(本项如没有可不提供);
参加选调的报考者,请于笔试前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本次选调最低开考比例为1:3。
(二)资格审核。选调单位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选调资格。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在所在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四)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须取得本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工作单位为县(区)以下机关的,还须取得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不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材料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各职位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考察和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工作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经体检和考察,若发现选调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情形的,不予选调。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因各环节不合格、考生弃权等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和紧急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者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咨询电话:具体职位咨询电话0762-3388392;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762-3300959。
(五)河源市财政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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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原标题:河源市财政局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yuan.gov.cn/zwgk/ztzl/gwyzkxx/content/post_668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