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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88人公告

邢台党建之窗官网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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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邢台市所辖各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邢台市所辖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开始前取得。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邢台党建之窗”网站(https://www.xtdjzc.gov.cn)、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2:00。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

3.报名人员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要清晰、规范,勿临时随意拍照上传,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或将照片过度美颜)。

4.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5.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盖章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中央和省、市设在邢台市所辖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人员,《报名推荐表》须经单位党委(党组)和本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和职位条件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及盖章清晰,不大于3M),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6.“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7日18:00。由遴选机关对照公告要求和职位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员。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但职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25年9月8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于2025年9月8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改报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报名审核反馈信息,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若因本人关注信息不及时或电话联系不通导致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照考点要求进入考场。

打印时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8:3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三)公布笔试成绩

在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证件审核。个别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证件审核。

五、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发布。考生需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遴选机关现场审核。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核不符合遴选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遴选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放弃证件审核或证件审核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一)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二)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部分职位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抽签开始时未进入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30%+面试成绩×70%)×60%。

七、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由遴选机关组织开展考察和体检工作。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和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较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体检,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考察

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拟遴选人员与遴选计划1:1的比例,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达不到职位要求差额考察比例的,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体检

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由遴选机关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关于孕期考生,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机关名称、职位,拟遴选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级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邢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1.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原标题: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tdjzc.gov.cn/index.php/index/shownews/id/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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