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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7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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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拟在市直机关及区县(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建委市政工程管理岗位公务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杭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历年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从事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区县(市)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本区县(市)服务满3年以上;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本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5月10日;

6.户口在杭州城区及所属县(市);

7.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三、选调工作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选调。

1.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工作由市建委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合格的,发准考通知。合格的人数低于3人时,不开考。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机关工作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建委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4.差额考察: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每个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从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考察由市建委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5.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建委党委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办理转任、任用手续。拟任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任用的问题而不能任用的,取消资格,并由市建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如下:报名表》(请自行下载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位学历证书、任职文件。上述相关报名材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zjw87021987@163.com。

3.资格复审: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提供《报名表》(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进行现场核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未明事宜,请与市建委组织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571-87130601;监督电话0571-87061191。

原标题: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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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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