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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冈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3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司法警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省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2.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3周岁以下(界定为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警衔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男性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6.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5月20日。
2.报名材料:
(1)《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公务员选调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3)荣誉证书、获奖论文及调研文章等其他材料复印件1份;
(4)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现职务层次,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提交2张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向报考的公务员,在报名时限内向我院公布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
4.报名要求:填报信息及提交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参加业务考核。
备注:请报考人员自行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在业务考核环节提交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