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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决定公开遴选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办”)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崇立 市委副秘书长
成 员:王维伦 市委副秘书长
蒋体佩 市委副秘书长
朱峻立 市委办专职纪检员
潘方红 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办综合科,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潘方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江、蒋开林、李伟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原则及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三、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遴选市委办工作人员3名(行政编制)。市委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1名管理人员,2名技术人员)。
四、遴选范围
市委办工作人员3名,从全市在编在册的公务员中遴选;市委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从全市在编在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遴选。
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市委办工作人员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遴选:
(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籍在六盘水市并具有党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5)32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4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
(6)身体健康。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2次(含2次)以上基本称职或1次(含1次)以上不称职情况的。
(5)未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