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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年4月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选调公务员1名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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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署拟面向市内机关单位公开选调1名财务管理岗位的公务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 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的正、副科级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职位见附件1)。

二、 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市内机关单位,现职务层次为正/副科级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尚未脱离保密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及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均截至2017年4月30日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期(2017年4月27-5月12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于2017年5月12日前发送至hr@szwb.gov.cn;

1.《选调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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