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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游仙区内在编人员除外)。
注意: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科员,事业单位为九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参公职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可报事业单位职位(参公不可报考公务员职位,公务员也可报参公职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单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具体选调单位、名额、选调职位及专业要求见《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相应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4、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职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