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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选调公务员25人公告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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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优秀人才选拔范围,优化检察、公安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检察院2017年面向全国检察系统公开选调5名检察工作人员,区公安局2017年面向全省公安系统公开选调20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详见附件《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三、选调范围

检察院选调职位:全国检察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具有三年以上检察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人员(5人)。

公安局选调职位:

⑴全省公安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具有两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民警(19人);铁路、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除外。

⑵全省公安系统和司法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具有两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民警或两年以上狱警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司法警察(1人)。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资格条件: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

(三)年龄条件:检察院选调职位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安局选调职位为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其他条件:具有选调职位所要求具备的身份、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8: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17日9:00至5月20日9:30。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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