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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绵阳市范围内各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遴选名额
遴选2名工作人员,工作职位为科员。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从县市区遴选的人员基层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其中:乡镇新录用人员在乡镇工作不少于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在乡镇工作不少于8年。任职时间截至2017年4月1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1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将以下材料交至市目标督查办综合科(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418室)。
(三)提供材料:
1.《市目标督查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1寸免冠彩照、近期生活照各一张;
5.自我介绍(或评价);
6.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录用文件或登记表复印件);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由市目标督查办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