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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规定,经中共鄱阳县委组织部同意,鄱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法官5名。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审判事业,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法官、检察官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审判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3、法院或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在岗国家正式公务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专业资格证书。
4、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在现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4年6月);经所在单位允许,并自愿在我院服务时间不低于5年。
6、荣获过市级以上法检系统表彰等荣誉称号的,可优先选调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1)公务员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在党纪处分期限内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它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可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相关材料、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附后),电子邮箱报名请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文件。
3、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自荐材料一份,本人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不退回)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名登记表》可来我院政工科领取或直接登陆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