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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湘西州保靖县遴选7人公告

保靖县人民政府 20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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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机关工作人员选调有关规定,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保靖县接待办、中共保靖县委信息技术中心、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分校面向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岗位和人数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工作人员7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全额事业编制(参公)2名,全额事业编制4名。(具体见附表)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意识;

2.大学本科(不含函授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24日之后出生);

4.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乡镇报考人员须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报考人员年度考核除参加工作初始年外其他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6.身体健康,仪表气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身体条件;

7.干部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本人于2017年4月24日—5月5日到县委办(B4012室)报名(联系电话:7830844)。

2.审查:由公选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占60%):由公选领导小组组织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公选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并决定是否开考。

4.面试(占40%):由公选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按笔试成绩1:3比例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由公选领导小组根据总分成绩高低,分行政、全额事业(参公)和全额事业三类按1:1比例分别确定考察对象,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6.体检:由公选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7.调入:体检合格,经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报主任会议审定,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其中,中共保靖县委信息技术中心和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分校实行联合遴选,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录用,综合成绩排第一名、第二名者由中共保靖县委信息技术中心录用,第三名、第四名者调入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分校录用,并可依次递补。

8.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遴选过程全程监督。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保靖县接待办、中共保靖县委信息技术中心、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分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红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7寸生活照一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二年考核情况、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须提供登记表复印件。

2.有公开发表的文章(题材不限),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3.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4.本公告由公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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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分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分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公开遴选工作小组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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