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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符合本选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宜宾市智慧民政信息中心2个岗位,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民政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宜宾市民政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取得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未满五周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五周年。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民政局机关党委703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叙府路西段11号)。报名咨询电话:0831-2326861、2328139。
3.报名须提交资料:《宜宾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非事业管理九级岗位报考的,须出具本人自愿放弃现有身份调入事业单位,并同意按新单位岗位确定身份等相关待遇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市民政局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若报考者报名5个工作日后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0831-2328139、2326861)。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考生在任一选调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选调岗位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民政局发布取消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工作人员岗位笔试包括《公文写作》1科,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包括《会计(财务管理)基础知识》1科,主要测试考生会计(财务)工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同岗位选调考试所有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90%,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职位适应性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选调岗位人数与入围面试人选之比为1:3,如果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面试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综合考察
市民政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在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察结束后,由市民政局在宜宾人事网公示拟调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调动和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因调动期间现工作单位不能完善相关手续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注意事项
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入围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次考调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2328139、2326861,监督电话0831-2324620。
附件:
宜宾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原标题:宜宾市民政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f0b96d0b-5074-4ae9-b49a-ff043088f5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