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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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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配齐配强新区干部人才队伍,经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一、选调对象

四川省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四川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四川省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共14个岗位,15个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眉山天府新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眉山市贯彻〈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具体条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4.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尚在国家、省、市、县(区)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选调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18日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专业以及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重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将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364919643@qq.com。

(1)《2024年下半年眉山天府新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Word格式,详见附件2);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Word格式,不少于800字);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PDF格式);

(4)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5)符合选调岗位关于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证明(PDF格式);

(6)符合选调岗位关于政治面貌的证明(PDF格式);

(7)录用(聘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的文件依据。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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