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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决定从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计划4名。具体职位、遴选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职位:科员
遴选人数:4
性别:男性
年龄:35周岁以下
最低学历要求:本科
学位要求:不限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