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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经新蒲新区党工委研究,拟面向全市公开选拔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局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局长1名(正科级)。
二、人选范围
全市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
三、条件和资格。
(一)资格条件。参加公选干部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根据选拔职位需要,人选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有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和教育行政管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级职务三年及以上干部;已聘任到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岗位三年及以上,现任事业单位正科或副科主持工作者。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四、选拔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人民政府网、新蒲新区门户网、《遵义日报》、《遵义晚报》等相关媒体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时 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