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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7竹山县纪委监察局遴选8人公告

竹山县人民政府 2017-03-30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一批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数

工作人员8名。其中,综合岗位2名,纪律审查岗位6名(适合男性报考)。

二、遴选范围

全县乡镇、县直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或通过全省招考且在岗的公务员,乡镇和县直一级单位现任领导班子成员除外。

三、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公开遴选。

四、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写作专长或有办案、财经、审计、法律相关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至2017年3月31日),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工作试用期内的;

2、选调生、乡镇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及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适合报考的。

五、遴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4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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