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我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 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编制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恩施市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1名
恩施市环境监察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名
恩施市环境监测站(全额事业编制)1名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
见附件1。
(二)遴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热爱环保工作,志愿投身生态环保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2014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恩施市环境保护局611办公室。
详细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