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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7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67人公告

启东人事人才网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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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乡镇园区街道人员选调工作的意见》(启组发〔2009〕31号),决定面向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67名工作人员。具体职(岗)位详见《简介表》。

一、选调(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聘)范围

本市实施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详见《简介表》)。

(二)选调(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报考职(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的是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

4.具有选调(聘)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尚在试用期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岗)位。本次选调(聘)报名人数与岗(职)位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职)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任职单位印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查询档案后出具证明)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2.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得报名。

4.报名地点: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江海中路799号)。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者)。

部分职位增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写作。笔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分,从到低分,按选调(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者)。

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岗)位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考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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