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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赣州市寻乌县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寻乌县人民政府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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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到县委办代管的县发展研究中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高中教师和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定向委培生和公费师范生)。

(二)岗位说明

调入新单位后不再保留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纳入新单位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在管理岗。该选调岗位为文秘岗,需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历及专业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资历条件: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报考人员具有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等工作经历且已转为事业编制的,其服务时间累计计算;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后出生)。

(四)不具备选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其它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的情形;也不得报考选调后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回避单位:县委办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县国家保密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三、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试用、调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402办公室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寻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招录(聘)、选调考试同意报考证明》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与报名表同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对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者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4年8月9日,报名处。

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8月10日,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笔试内容为公务员结构化面试题型和写作,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不足1:2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考生全部入闱考察环节。

(四)考察

进入考察后,各考察对象的笔试成绩清零,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人岗相适度不高或者综合表现差的,考察组可提出取消该选调岗位的建议),报县委研究决定。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须在原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调动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试用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因试用不合格产生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调动

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寻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招录(聘)、选调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寻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原标题:县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unwu.gov.cn/xwxrmzf/c103707/202407/a3af396f599d4612939061932dbe53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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