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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修办字〔2007〕67号文件精神,经中共修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公开考选纪检监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职位数额
面向全县公开考选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全县在编在岗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具有二年以上行政单位工作经验(2015年3月20日前参加工作的公务员),本科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年龄30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考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修水县政府网、修水电视台、修水报、廉洁修水微信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27日下午17点整。
报名地点:修水县纪委组宣室
联系电话:0792-7820938
联系人:喻燕燕
报名所需材料:①《中共修水县纪委监察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县直单位选调考试申请审批表》;②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
3、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法律、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写作能力测试。
4、面试。根据职位以1:2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评分实行百分制。
5、体检。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取前4名确定为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一并列入,有执纪执法工作经验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对象。
6、组织考察。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公选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按体检合格者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7、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公选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并对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试用及调动。选调干部实行试用期制,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组宣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修水县监察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考选纪检监察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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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水县纪委
中共修水县委组织部
修水县监察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