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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祁阳县委组织部拟面向永州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2名,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永州市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下同)登记的在职在编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1987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办正式调动手续时需具有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两年);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合同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综合成绩从高份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职位选调计划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222749。
3.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统一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
4.报名材料:
(1)《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