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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名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拟面向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进行(试用期人员除外)。
三、人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7月31日);
6、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公告,时间:2014年6月24日前。
2、报名。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在2014年6月30日-7月4日,由报考人本人现场报名(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11楼1112室),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A4纸大小,一式两份):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附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证书;
(3)近三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4)个人撰写、发表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3、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5、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按照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考虑干部工作经历、能力素质、考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调动人选。
6、试用。江阳区内的调动人选将统筹分配到部机关相关股(室)、中心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对德才表现、工作情况等进行跟踪记实考核评价。
7、调入。根据考察情况和试用期表现,确定正式调入人选,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3123715,3123296
附件: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