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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第一季度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2日上午12:00前到本公告附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份(经所在单位和同级组织部门审核,在空白处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如考生系选调生,需签字注明“本人是某年录用的选调生”。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登记表、任现职务(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截至2021年1月27日,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
6.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四、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开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公开考试选调机关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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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9日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季度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递补资格复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f0c4aeb22d3a494899215c81c8364f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