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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眉山市彭山区第二批区内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公示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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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第二批区内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及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通过等程序,梅宇等14名同志列入本次公开遴选拟调动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即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028—37623423(区纪委监委)

028—37620696(区委组织部)

028—37610828(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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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

原标题: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第二批区内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scps.gov.cn/info/1085/699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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