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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珙县2020年第二次面向县内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同志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拟调入新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8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向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4011109、(0831)406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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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1日
原标题: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珙县2020年第二次面向县内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选调(聘)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gongxian.gov.cn/zwgk/gkzk/202012/t20201231_1406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