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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省财政厅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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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就我厅公开遴选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递补复审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复审地点:石家庄市中山西路289号太行国宾馆0933、0935房间(自强路48号,中山西路与泰华街交口北行200米路西)。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转房间号(太行国宾馆)。

二、参加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排序,按照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审范围。

三、需提交证明材料

1. 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考生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须由任免机关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等相关证件材料。上述材料除报名推荐表留存原件外,其余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复审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对证件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予以淘汰。

2. 空出的面试名额,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审核时间截至12月11日下午5:00。

3.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审核。

4.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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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2020年12月8日

原标题:河北省财政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012/t20201208_1350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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