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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事业单位选聘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安排,定于6月21日(周日)进行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主要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安排
6月21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早上7:30开始组织签到抽签。
(三)面试地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41号)。
请务必准确掌握本人参加面试时间,妥善安排行程,并做好面试准备。届时请按规定时间到场,按照面试规定要求,早上7:30未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有关须知
1.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
2.面试人员面试前应及时申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出示并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参考人员,原则上不列入面试范围,如坚持参加人员,必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参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考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2个以上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需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人员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5.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面试人员的姓名、学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
6.面试人员应在主考官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答题时间为15分钟。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可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7.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可自行离开或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面试全部结束后将统一宣布成绩。
8.考虑到参加面试人员人数较多,需由2个面试考场同时进行面试,为保证面试成绩公平、公正,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修正系数=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场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9.分局事业单位岗位按面试成绩进行现场选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0.面试人员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视情节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责令离开考场、面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由于考点周边停车不便,请各位同学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请各位家长尽量不要陪同前往。
联系电话:。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0日
原标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事业单位选聘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须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hbj.qingdao.gov.cn/m2/view.aspx?n=baea3756-a9dc-414f-a6c0-e5c5301a85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