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面试录用 >
根据《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按照选调工作程序,同时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报考人员身体健康,确保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资格复审及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复审地点
因疫情防控需要,此次资格复审地点变更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西配楼一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29号)
二、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为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在资格初审结束前通过邮箱发送《选调报名表》人员。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系统报名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特别提醒: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6.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选调报名表》及在编(事业编制)在岗证明及同意报考的证明(财务岗需写明现在财务岗且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
7.财务岗需提供会计专业资格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
(一) 请广大参加选调人员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二)请广大参加选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并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三)自6月1日零时后,有北京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等疫情风险为中、高风险地区旅(途经)居史,需立即向新城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前汇报(联系电话:)。对不报、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和个人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凡从北京市新发地市场及其他高风险地区来参加选调人员,全部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凡从中风险地区来呼参加选调人员,必须立即接受集中隔离管控措施,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按照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进行管控开展流调。
(五)请广大参加选调资格复审外地人员需微信搜索“青城医疗”进行健康码申领,并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生成绿码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考试场地。
考生出现红码或体温异常时不得进入场地,不得进行资格复审及考试,并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健委对其管控及就医,发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的情况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扫码人员出现黄码需及时准确更新信息,生成绿码后方可进入场地进行资格复审及考试。
(六)资格复审前参加选调人员需签署《2020年新城区选调疫情防控承诺书》
五、其他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公布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因材料不齐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二)凡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选调工作资格复审小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选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参加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资格复审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六)此次选调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由新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总体负责。
(七)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点击下载>>>
原标题: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新冠肺炎期间提醒考生做好防护的有关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xinwenkuaixue/2020618110455.asp